一、壓力容器初次安裝需要手續:
制造廠的質量證明書及制造監督檢驗證書,到所屬地市質監局辦理安裝告知書,當地特檢院辦理安裝監檢申請。
二、次報檢之后年檢時間:
根據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壓力容器一般在使用滿三年,進行一次全面檢驗,根據此次檢驗,對設備定安全等級,剛使用的容器,
如果沒啥大問題,定1或2級,下次檢驗周期5-6年。
三、移裝需要手續: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移裝同安裝要求一樣。
如果三類容器當做一類的或者類外容器用還以后年檢是按幾類的報檢。
設計圖紙上定的三類圖紙,定期檢驗也是按照三類壓力容器,檢驗周期還是依據設備的使用狀況,定安全等級,跟降低類別沒關系。
依據質量技術監督局《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要求,保證壓力容器安全運行。壓力容器在安裝前,安裝單位或使用單位
應向壓力容器使用登記所在地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鍋檢所)辦理報裝手續。
【提供資料】 辦理報裝手續時,安裝單位或使用單位應填好《壓力容器安裝申請表》一式四份,并提供以下資料:
a.壓力容器安裝資格證書。
b.安裝合同。
c.壓力容器出廠資料,包括質量證明書、竣工圖及監檢證書。
d.安裝工藝或施工方案。
e.需焊接時,應提供焊工、無損檢測人員名單及資格證、焊接工藝評定報告。
f.其它有關資料。
【登記】安裝單位或使用單位攜帶上述資料到鍋檢所填寫《壓力容器報裝登記表》【審查、審批】鍋檢所監察員收到上述資料后,
對報裝資料進行審查,做出是否現場察看壓力容器安裝條件,并在安裝申請表上簽署審查意見,報科長審批。對符合條件的審查及
審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
【資料取回】安裝單位或使用單位在規定審查時間后到鍋檢所,在《壓力容器報裝登記表》取件人欄上簽字后,取回《申請表》及
有關資料,并應立即到XX市勞動安全檢驗所報檢。
壓力容器在高溫高壓下使用,這些設備的金屬材料因發生腐蝕、磨損、變形、疲勞、脫炭以及組織的變化,其附件和附屬設備也會
隨著運行和操作因素的影響,發生故障或造成損壞,如不及時發現處理,就可能發生嚴重的設備損壞和人身傷亡事故。因此,為了
及時掌握壓力容器的設備狀況,發現和消除隱患,保證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必須定期對設備進行必要的檢驗和修理。